日期:2016-7-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台海网12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洋钦实习生朱梦通讯员无语)还没到公交站点就要求下车,司机不同意就对司机拳打脚踢。昨日,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集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李某是90后,今年7月29日上午7点左右,他从海沧搭公交车前往集美区某村儿童癫痫病医院,当公交车开到集美区孙坂路兑山加油站附近时,李某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让他马上下车。因公交车尚未到站,司机继续行驶。 李某走到驾驶室旁问司机为什么不停车,司机解释了之后,李某便开始用脚踢公交车上的投币箱,并踢翻司机放在驾驶室旁的水杯,大声谩骂司机,引发双方争吵。争吵中,李某先后踢了司机4脚,挥拳击打司机的面部7次、头部14次。随后,李某从公交车的车窗跳下逃离。经鉴定,司机所受损伤是轻伤北京治癫痫病医院。 7月31日,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法庭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他自愿认罪且其家属代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癫痫病治疗费用。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