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7-1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友人肉虐猴男错揪东川男子10月22日下午,一张照片在微博上疯传。照片中1年轻男子手上提着一只刚剥完皮的猴子,而他却面带微笑,十分血腥残暴。经过友人肉搜索,云南东川籍男子孙邦耀被指是虐猴男,昨天,西昌市森林公安局经过核实确认,孙邦耀并不是虐猴男。
照片中1名穿着黑色上衣、牛崽裤的年轻男子手里提着一只像是刚刚剥完皮、鲜血淋漓的猴子。他左手提着猴,友纷纭痛斥其没人性小儿癫痫的应该怎么进行治疗。“__付Fu0__”在微博中说,照片拍摄于西昌市泸山下乌龟堂一带。有友称,泸山上有400多只猴子,这只可怜的猴子会不会就是泸山上的?24日晚,“__付Fu0__”介绍,照片源于同事的微信群,自己看到后,觉得太残暴,因而发到了微博上,希望“人肉”这人。
“虐猴微博”被疯狂转发迫使博主于25日清晨将账号连同该微博一起删除了。博主给他的留言是:“不好意思,发这个微博只是觉得这人可耻该‘人肉’,不想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所以删了!”徐湘东介绍,他展转联系上了自称是目击者的游女士。她说,虐猴事件就产生在西昌,而且就在乌龟堂附近,她亲眼目睹了此事。
22日下午2点多,游女士准备上山时,发现1男子正提着扒光皮的猴子,四周向人夸耀。游女士用手机拍了张照片准备暴光虐猴事件。22日晚上,但因照片不清晰,所以转发了“__付Fu0__”拍的照片。她说,因当时很愤怒,事发地已记不清楚了。虐猴男”是谁?友号令“人肉”这人。随着搜索,今年35岁在西昌经商的云南东川籍男子孙邦耀被指是虐猴男。
昨天上午孙邦耀通过微博声明称:“本人于22日晚10点07分转发了一条西昌同城会的虐猴微博,24日晚配合警方调查,向警方提供微博来源等情况。本人仅仅只是转发了一条微博,对事件细节其实不清楚。对有关发表不实消息者,本人保存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据西昌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后确认,孙邦耀并不是虐猴男。微博配有两张照片福建有治癫痫病的医院吗,上面一张为男子手提被扒皮的猴子,下面一张是孙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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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邦耀说,他是昨天上午才知道被错指为虐猴男的,24日因转发微博被警方要求配合调查。“我真是躺着中了枪,稀里糊涂就被卷进这个事件中。”孙说,感谢故乡媒体的关注,这事给他带来了很大影响。24日西昌市森林公安局得知此事后,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民警表示,仅仅根据照片,暂时没法判断事发地点在哪里,这张疑似剥猴皮的照片,不排除是有人弄恶作剧。虽然没有看到实物,也没法证明产生在西昌,但是事件影响卑劣,他们已抽调警力展开调查。
西昌市森林公安局派出4个组共20多人沿着泸山调查,但是没有收获。25日,搜索范围再次扩大,稍远的西乡也被纳入巡查范围内,但仍没有结果。警方分析,从照片上来看,照片的拍摄者,与“虐猴男”应当比较熟习,有可能虐猴地点并不在西昌继发性癫痫的药物。警方正在与自称是目击者的游女士联系,希望她能提供线索。
凉山州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表示,照片中被剥皮的应该是一只公猴。近年来,常有泸山上的猴子跑到山下寻食、顽耍等情况,不排除有不法分子捕获它们获得利益。如果这真是泸山上的猴子,那就是猕猴或藏酋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杀猴子的行动已触犯法律。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法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