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7-2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杨建林通讯员胡珂王斌)昨日,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对该市首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作出一审判决:“带头大哥”谢某因纠集60余名同乡司机集体“霸口”候客,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34岁的谢某在案发前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原籍柳城县东泉镇。谢某为了能占据柳州市驾鹤路拉斯维加KTV娱乐城门口慢车道,以便夜间停车候客,就在2011年5月中旬的一天,召集60余名柳城籍出租车司机在白沙路一家美食城开会。 会上,谢某号召组织柳城籍出租车司机集体到驾鹤路拉斯维加KTV娱乐城门口,采用车辆首尾紧接的方式停车侯客,使其他出租车无法在此载客。随后,谢某将参与的柳城籍司机分为五个小组,给每个司机分发反光标签及通讯录,安排每个柳城籍司机在各自出租车尾部保险杠上贴上反光标签,以区别其他出租车(今报今年3月6日11版曾报道)。 2011年5月中旬至5月31日,谢某组织的出租车集体到上述地点排队候客。期间,谢某还纠集黄某、覃某等四名社会闲散人员帮忙驱赶别的出租车。由于谢某采用“夹堵”、口头威胁的方式强占该地点进行出租车营运,引起其他出租车司机不满,纷纷驾车到该地点北京治疗癫痫病专科医院,导致大量出租车拥堵该路段杭州公立癫痫医院,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并有多名遭威胁和夹堵的司机纷纷报案,公安人员多次出警劝阻疏散,谢某等人仍不听劝阻,反复重复上述行为,变相抗拒执法人员。 2011年6月27日,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一审认为,谢某聚众破坏交通秩序,多次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情节严重的首要分子,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西宁癫痫病专科医院最好吗。考虑到谢某被抓获后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