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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两天被电击伤后续治疗无人问1

日期:2017-11-1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上班两天出意外,后续治疗无人问

试用期内被电击伤谁来担责

“参加工作没几天,就意外被电击伤,如今腿部出现溃烂,可单位却不管了……”近日,在创业集团务工的李先生向晚报求助。

意外电击腿部溃烂

“7月12日,我到创业集团井下作业十二队工作,负责换井管,14日8时许,我脱下工服,刚迈上工地铁皮房的台阶,就被电晕了。醒来后开始头癫痫病有哪些危害晕、恶心,而且大腿、小腿共有8处灼伤。经了解,电流是铁皮房取暖电路板漏电导致。当日14时许,我被送到大庆四医院,做了心电图检查。由于身体难受,第二天我便回到安达家中。”李先生说。

在家人的多次联系后,7月18日,葛队长和王班长前来看望,当时扔下500元钱让他打针吃药。可是,由于需要打消炎针等,500元钱没几天就花没了,现在伤口出现溃烂,多次打电话给葛队长和王班长,两人开始相互推诿。8月1日,我母亲找到他们要求支付医药费,两人表示会找领导协商,可是至今毫无结果。

仁至义尽可再给500元

8月7日,记者联系到王班长,他说,李先生是他招来的工人,当时未签用工合同,受伤时正处在试用期。

王班长表示,经医检,李先生只是软组织挫伤,医院为其进行了处理。7月20日左右,他们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到李家看望并拿出500元钱让他看病。当时并未发现李某身上有溃烂,现在李某家人想要误工费、营养费等,经过和葛队长商量,他们最多还可以再出500元钱。

律师说法单位有责

针对此事,黑龙江中庆律师事务所的赵宇律师表示,首先,虽然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李先生和创业集团作业十二队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他们即使没有和李先生签劳动合同,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先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其次,如果用人方对与李先生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再次,如果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李先生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受伤,应当属于工伤,李先生可以向用工单位提出工伤认定和请求。认定工伤后由用工单位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最后,用工单位癫痫病的发作症状有无给李先生上社癫痫病要怎么治会保险。如果没有,可以海南海口癫痫病专科医院让用工单位赔偿李先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

记者 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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